絕大多數國家的主管機構,如內政、民政、勞動或司法等部門,只接受經自己國家的外交或領事機構認證的外國文書。如涉外文書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而不辦-理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會導致被文書使用國拒絕接受。因此,通常情況下,送國外使用的涉外文書需辦-理雙認證。只有在當事人明確了解文書使用國只要求對涉外文書辦-理單認證的情況下,才可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不辦-理外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
是否可以只辦-理外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而不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
不可以。**先,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只能確認中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印章和簽署官員的簽字屬實。其次,外國駐華使領館沒有我國內公證或商業文書出證機*關的簽字或印章備案,難以核實文書真偽,所以,涉外文書必須先經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辦-理領事認證,而后外國駐華使領館再確認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地方外辦的印章和簽署官員的簽字屬實。
關于上海墨西哥領館認證形式的說明:
目前認證完成的文件,領館簽證官現采取數字簽字形式,不簽名,領事認證貼花下方的幾行數字字符就是他們的數字簽名。
各國駐華使館由于各國情況不同,關于領事認證的具體要求和收費情況也不盡相同。特別要提醒各家需要做領事認證的企業,很多領事認證要求產地證和一起認證,而且他們的認證金額按金額收費,金額越大,相應認證費用也越高,這些使館主要有阿聯酋、卡塔爾、黎巴嫩、利比亞、敘利亞、伊朗、約旦、阿曼,企業在做到這些使館的領事認證前務必清楚其認證費用,詳細請咨詢我們,免得增加外貿成本,其余使館按份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