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部分種類的公證/書所涉及的事實具有可變性,如婚姻狀況公證、未受刑事處分公證、健在公證、存款證明等,此類公證/書有效期一般為6個月。如公證/書本身已過時效,領事認證自然也就沒有意義了。另外,一些國家駐華使館在受理領事認證時對部分種類文書的時效性還有特殊規定,當事人應根據需要及時對文書辦-理領事認證,辦-理后要盡快使用。
對外貿易單據認證的認證機構;
對外貿易單據認證,是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按照《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章程》職能,依據國際慣例以及國外有關當局和客戶的要求, 應國內出口企業的申請,對信用證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關結匯的有關單據或有關保險公司、船公司等機構出具的單據進行認證。
下列使館要求提供復印件:
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阿富汗、阿聯酋(Invoice1份)、埃及、埃塞俄比亞、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維亞、古巴、剛果(2份)、哈薩克斯坦、、黎巴嫩、利比亞(2份)、盧旺達、緬甸、也門、越南、伊朗、約旦、印度尼西亞、印度 。
下列使館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使館要求產地證、Invoice必須一起認證:
卡塔爾、黎巴嫩、約旦、敘利亞、阿聯酋、利比亞
下列使館要求認證產地證需提供Invoice復印件作為參考:
伊朗、秘魯、利比亞
下列使館要求商業單據需做成商業證明書再送交使館認證:
阿爾及利亞、南非、尼日利亞、意大利
下列使館要求另需填寫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亞
科威特(白色產地證英文部分公司填寫,阿文部分由使館翻譯,收20元翻譯費)
意大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