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貿促會辦-理原產地證注冊的申請單位需填寫《代理領事認證申請表》,提交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文件,未在貿促會辦-理原產地證注冊的申請單位還需提交個人的 明(或護*照)、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及貿促會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佐證。對于以“國際商事證明書”形式辦-理的文件,須另外填寫《辦-理國際商事證明書申辦表》,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申請代理領事認證注意事項:
1、要提供清潔合格的認證文件,避免用不清潔或破損的文件,避免使用過期的原產地證,出具的CI要正規,CI紙太薄的要粘貼一張白紙。
2、認證文件須有公司章和貿促會認證章(及簽名),避免印章漏蓋、反蓋或多蓋以及印章不清,文件附頁應粘連在正頁上.并在交接處加蓋貿促會騎縫章。
3、由商檢局出具的文件上不能再加蓋貿促會認證章,否則將視為無效。
4、要詳填"代理申請領事認證申請表"、中各欄目(有固定格式,與我索取),尤其是"申請單位、地址、郵編、TE、傳真及經辦人"、"使用國別"、"送往國別"、"送往使館"及"文件名稱、份數及編號"也需填寫清楚。文件份數控頁計算,如需認證產地證一正二付,應寫3份。"返回時間"可署具體日期或"盡快"字樣。一個單位申請送辦二個以上使館,每個使館寫一張申請表。
5、產地證中第l欄與1欄的公司名稱必須相符,CI上公司名稱與所蓋公司也需相符。
6、產地證中第6-10欄的內容如有錯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制單。
7、CI的單價、數量與總金額的計算不能有錯。
8、產地證簽發日期不能早于CI日期。
認證收費辦法:
1、產地證、CI、價格單、商檢證等文件按份收費;CI按總金額收費的有阿聯酋、卡塔爾、伊朗、約旦、敘利亞、利比亞、黎巴嫩等使館,其余使館按份收費。
2、部分駐華使館不收認證:如希臘、馬爾他、巴勒斯坦、博次瓦納及坦桑尼亞等。
3、已由中國貿促會送交外交部的認證文件,如公司要求退回,只退文件不退認證費,重認重交費。
(正規代理各國使館領事認證)
認證是對公證而言。當文書在國與國之間傳遞時,為了能夠使一國出具的文書能夠被另一國所接受,具有有效性,使館/領事公證認證應運而生,領事認證被稱為是“為出國的文書辦-理簽證”。它涉及的方面很廣,從國內到國外,從公司的成立到解散,從人身到財產,從自然人的出生到死亡,使館/領事公證認證發揮著特殊的積極作用。領事認證是指一國的外交、領事及其授權機構在涉外文書上確認公證機*關、認證機*關或者某些“相應機*關”的**一個簽字或者印章屬實。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文書能為另一國有關當局所承認,不致因懷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說的使文書發生域外效力。按國際慣例,凡涉外公證文書一般都應辦-理領事認證。
為什么要辦理巴西大使館雙認證投標協議、為什么要辦理巴西大使館雙認證投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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