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認證是指一國外交、領事機構及其授權機構在公證文書或其他證明文書上,確認公證機構、相應機*關或者認證機*關的**一個簽字(簽章)或印章屬實的活動。許多人需要到國外使用國內有關機構出具的文書,卻不知道要辦-理領事認證,結果往往是無功而返。舉個學生出國留學的例子。根據國際慣例,一般情況下,出國留學前,需要申請留學簽證。為此,申請人要提供包括出生、無犯罪記錄、學歷、學位、成績單等很多證明材料。但如果直接拿著這些材料去使館申請簽證,往往會被使館以有關材料未經領事認證為由而拒簽。這時候,就需要為這些材料辦-理領事認證了。
下列使館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使館要求產地證、Invoice必須一起認證:
卡塔爾、黎巴嫩、約旦、敘利亞、阿聯酋、利比亞
下列使館要求認證產地證需提供Invoice復印件作為參考:
伊朗、秘魯、利比亞
下列使館要求商業單據需做成商業證明書再送交使館認證:
阿爾及利亞、南非、尼日利亞、意大利
下列使館要求另需填寫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亞
科威特(白色產地證英文部分公司填寫,阿文部分由使館翻譯,收20元翻譯費)
意大利
巴基斯坦使館涉及金額的商業文件不予認證。
印度尼西亞使館在辦-理藥品、**器械、**、化妝品類的文件時,需提供生產許*可*證、銷售證/書、GMP證/書、營業執照、授權書、產品承認說明。
送科威特使館的產地證及Invoice的領事認證需提交白色產地證;送敘利亞駐北京使館的領事認證的產地證及Invoice上須加打“貨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說明。
辦-理泰國領事認證的涉外商業文件需附有泰語譯文。
巴基斯坦上海領館新要求:
如果企業認證文件內未提及巴基斯坦客戶的公司信息,請在提交的認證目的函說明里提及一下 。
肯尼亞使館要求提供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
肯尼亞使館通告,即日起,凡送該使館認證的文件均需附上一份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需用中英文詳細寫明公司辦-理文件用途,并加蓋公章。請廣大企業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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