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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業(yè)或貨方出具的證明其產品到國內或國際標準的證明,藥品或食口衛(wèi)生證明,須提供專門機構出具的佐證后方可認證。非直接用于出口通關結匯的,應一律申請涉外經貿文件證明書。
博茨瓦納領事館認證
認證所需提供資料:
A、產地證和出入境檢驗局出具的文件可以直接郵寄給我們,不需要提供其它資料
B、除產地證及商檢局出具的文件外其它文件認證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年檢的復印件(需蓋年檢章)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復印件一份
3、單位介紹信一份
4、證明書申請表一份
5、簽章聲明備案表一份
6、需要認證文件的原件一份
如果是商業(yè)Invioceioce做商事證明書,還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報關單復印件(報關單上需蓋驗訖章)
2、如果不能提供報關單復印件,您需要提供出口合同的復印件
3、需提供保函,保函內容需**CI上金額和合同上金額!
領事認證的作用
1、通過領事認證證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單據文件的印章及簽字真實,從而向域外機構起一種證明和介紹作用。
2、作為出口結匯的一個必經程序和出口貿易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通過領事認證,可以使被認證的單據文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域外發(fā)生法律效力,并被進口國有關機構(如、銀行等)所承認和接受。
3、通過領事認證可以使進口國的駐華使(領)館對我國與其貿易進行審查,特別是就進口國實行特殊貿易政策(例加禁止或進口、反傾銷)的貨物實施審查并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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