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許可證成都申請辦事指南;
辦理條件
條件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條件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條件3: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條件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申請材料:
材料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材料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經營者有關材料;
材料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材料4: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辦理范圍:金牛區,成華區,錦江區,武侯區,高新區,青羊區,溫江區,郫都區,雙流區,新津區,新都區,天府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高新西區,東部新區,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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