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經營名單有什么影響,怎么解決
被列入出現異常經營名單:未來在**采購、項目招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依法限制或者禁止。銀行信用、合同簽訂、海關通關、企業外籍人員工作證明等。將受到信用約束機制的影響。
解決辦法:
1.未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的企業,可以在補充年度報告并公示后,攜帶材料(見表格底部說明)到企業所屬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出現異常經營清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恢復正常記錄狀態。
2.企業依法辦理地址或者營業場地變更登記,或者憑借登記的地址或者營業場地可以重新取得聯系,申請恢復正常記錄狀態的,攜創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核實之日起5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錄狀態。
3.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企業,申請恢復正常記錄狀態的,應當先履行信息公示義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錄狀態。
4、公示信息隱瞞實際情況、弄虛作假的公司更改其公示公告的內容后,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來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調查核實生效日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